單身跟已婚家庭的綜合所得稅其實不利於結婚的家庭,
以現行稅制我家的狀況是有兩筆會造成損失:
1. 自用住宅房屋稅與地價稅
我跟老婆名下各有一戶,
兩人戶籍有各自遷入到自己的房子,
但因為子女均已成年,
所以兩戶只有一戶稅率可以計入自用住宅,
實務上這兩間平時輪流住,
跟給兒子北上回家時住,
沒空著也沒出租就是自己用,
但是不能算是自用住宅,
必須多繳土地稅跟房屋稅,
不過我們這兩間房子土地價值不高,
所以繳稅金額差距就幾千塊也不算很多,
就當貢獻國家地方縣市政府算了,
但是對高價的房屋與土地這額外增加的稅金應該就不少。
2. 股利息合併整戶申報與抵繳稅額
以現行規定,股利息所得合併為整戶申報,
也就是像我已經退休無薪資所得,
主要收入以股利息所得為主,
如果是分開申報,
我的股利息所得計算後只要用我的所得稅率申報即可,
甚至是低於繳稅門檻的不用繳稅還可以退稅;
但是因為是整戶申報,
我的股利息所得會被合併計算到我老婆的整戶申報所得中,
適用相對較高的稅率,
因此兩人股利息合併整戶申報後稅額是增加的。
另外可抵繳稅額也是『每申報戶』上限最高8萬,
也就是夫妻合併一戶進行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股利息最多可以抵繳的稅額是8萬,
但是兩個人可以分開報的話是各有8萬的抵繳稅額,
對某些資產都壓在股票上的夫妻一年只要領超過應稅941176的股利息就會碰到這個上限,
兩個都領超過應稅941176的股利息所得的話,
合併跟分開申報那這一筆就是16萬跟8萬的差,
這8萬的差距可不少。
當股利息所得全部要合併到主要申報者,
假設稅率較高或因加上配偶股利息後跳一級會增加應繳稅額,
但抵繳時不行扣抵稅額,
這一來一往合併跟分開報總稅額可能就會就差上十幾二十萬。
目前我跟老婆的應稅年股利息所得是還沒碰到這個上限,
所以扣抵稅額部分是還沒有明顯的影響,
差在本來屬於我的可退稅私房錢變成幫老婆抵繳稅額^_^。
其他還有那些是婚姻懲罰稅我也不知道,
知道的網友歡迎留言提點一下。
稅法上這些懲罰結婚家庭的項目實在該好好調整一下,
甚至在不婚不育的社會趨勢下應該反向而行,
來個懲罰單身稅^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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