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27

要不要繳國民年金?


滿25歲未滿65歲,未就學,未參加或領取勞、農、軍、公等政府社會保險的成年人一律納入國民年金保險,

被保險人必須繳交一定的國民年金保費,

目前(2021)一般國民年金保費個人負擔60%,約 987/月。

國民年金所提供的保障有:

年金:包括老年、身心障礙、遺屬等三種,

一次性給付:生育、喪葬與老年等三種,

目的在提供未參加勞、農、公保民眾在生育、喪葬、老年後經濟上的最低生活保障。

一個法治的社會不該有不勞而獲的不公平狀況,

因此想要領取相關年金或一次性給付,

先繳國民年金保費也是合理的。


在社群團體每每提到國民年金就有人很情緒化的鼓吹大家不要繳,

說以後不見得領得到,沒工作收入還要繳錢,政府搶錢等等…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體並不是共產主義,

制度上任何政府支出是要編列對應收入預算來源的,

若任意印鈔票發給國民,結果一定是通貨膨漲,金融體系崩潰。

因為國民年金保險有社會保險的特性在,

以可能領取的年金或一次性給付金額來說,一定會比已繳的保費多,

當然同樣那些錢若拿去作其他投資可能可以獲得更高的投資效益,

但是有能力可以輕鬆獲得更高效益的人應該也不需要國民年金這種小錢,

國民年金的精神就是在保障弱勢族群,

弱勢族群在條件上相對本來就很難建立強有力的經濟優勢,

政府對弱勢族群也有提供一定的補助降低甚至免除個人負擔不用繳保費。

如果不用上班參加勞、農、公保,

經濟能力又好,其實繳國民年金保費也沒負擔,

繳的錢以後還是可以領回。

說實在話要繳不繳國民年金都是個人自由,

畢竟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條件狀況需要考慮,

某人的條件不需要繳,但是不代表別人不需要相關的保障,沒有必要叫別人不要繳,相對的如果有能力應該是去了解個人的狀況,協助判斷該如何建立必要的被動收入保障才是。

例如有些人花錢比較隨性,也不會作財務規劃,

那繳國民年金保費等於是強迫儲蓄,

把可能花掉的錢存起來等老年後或生育、喪葬急需費用時有一點錢可以使用。

有人含著金湯匙出生,不用上班也不需擔心沒錢用,繳不繳就無所謂。

如果是家庭主婦或主夫,沒上班,另一半賺的錢挪一些放在政府當強迫儲蓄的費用,

以後不管如何至少都還有一筆錢可以使用。

屬於政府規定範圍內的弱勢族群,應該幫助了解如何申請政府、公益團體補助,儘量降低其個人負擔的費用。

不分青紅皂白的叫人不要繳國民年金保費可能斷了其個人領取給付或年金的機會。

雖然錢交給政府也會怕政府亂搞,但是近十幾年來網路世界中越來越難有秘密,

要躲過金融監督亂搞其實越來越難,

事實上近十幾年政府相關基金的投資效益其實都還不錯,有壓對台積電這個護國神山大寶貝,

光是台積電的漲幅跟市值對基金的規模與獲利貢獻就很驚人,但這麼高的比重也可能是一種危險。

註1.

有收入的配偶有義務幫未上班的另一半繳國民年金,如果沒繳,會面臨罰款:

圖片擷取自維基百科國民年金網頁

註2.

有些政治立場強烈的人會因為國民年金是從2008年10月開始繳錢,基於對時任總統的馬英九與國民黨不滿而不願意繳,其實這是天大的誤會,國民年金跟勞退新制都是在陳水扁時代的行政院制定,到馬英九時代實施,所以如果因為政治立場而不願意繳可能有點搞錯,張飛打岳飛^_^。


參考資料:

1.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簡介

2. 勞動部基金管理局每半年公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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