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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7

組合約束條件

先前已經有提過"位置"、"自由度"概念,
所以大概應該都可以理解:在組合中進行約束的目的在於限制元件之間的位置關係,
依據約束的狀態保留下來的活動性則是自由度。

也就是說在 Inventor 中進行約束條件的最主要目的,
是在描述元件之間的以下兩種情形:
1. 相對位置:例如面到面的距離,常用 0 mm,就是面緊貼在一起。
2. 相對自由度:限制元件的相對運動能力,例如常用的"插入",設定後剩下1個旋轉自由度。

在 FY2014 之前,Inventor 僅有約束條件,
從FY2014 開始多了接頭設定,
坦白說,對我這種習慣使用約束條件的老 user 來說,
接頭用起來一直不是很順利,
尤其是有一些約束條件可以作到的設定在目前的接頭功能中並無法找到對應的指令,
所以個人在使用上還是以約束為主,
加上要相容舊版,有關與動力學模擬應用配合上還是會以約束為主進行介紹。
Inventor組合環境中的"放置約束"對話視窗
組合的約束條件分成四大類:組合、運動、轉移、約束集,
一般人最常用的就是"組合",
其中第一個的貼合可以將點、線、面與例外的點、線、面貼合在一起,
所以相當於就限制了元件之間的自由度。
例如:
一般常用的面對面貼合,元件之間會剩下一個旋轉跟兩個平移的自由度,如下圖所示:

點對點貼合,元件之間就剩下三個旋轉的自由度:

點對線貼合,元件之間會剩下一個平移跟三個旋轉的自由度
點對面的貼合,元件之間會剩下2個平移自由度跟3個旋轉自由度
線對線的貼合會留下1個平移跟1個旋轉自由度
線對面的貼合,會剩下2個平移跟1個旋轉自由度

有關 Inventor 組合設計的約束更多細節請參考:Inventor組合設計 常用約束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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